重庆煤监局打响煤矿安全“保卫战”
更新时间:2014-12-22 08:48:46 作者:王萃 肖锋 来源:重庆日报
重庆煤监局局长方佳军(右一)一行在永川区富家洞煤矿检查井下避难硐室
重庆煤监局、市煤管局定期召开煤矿安全执法分析会
重庆煤监局副局长田洪在南川区宏能煤矿检查矿井工作记录
重庆煤监局总工程师唐其武(左二)在黔江区连铭煤矿督察
重庆煤监局渝南监察分局执法人员仔细查看矿井水泵设备情况
煤监局执法人员正在检查煤矿掘进碛头
核心提示
近日,重庆煤监局、市煤管局召开专题会议,在学习传达有关市领导对重庆煤矿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指示和讲话精神的基础上,对今年全市煤矿安全决战收官阶段工作下达了“死命令”和“硬任务”。
重庆煤监局党组书记、局长方佳军表示,在年末岁尾的关键时期,要集全局智慧、举全局之力,再拧一把弦、再加一把劲,严防死守、合力攻坚,打一场全市煤矿安全“保卫战”,确保全面完成全年各项工作目标任务,并为实现明年全市煤矿安全形势总体向好打下坚实基础。
1、合力攻坚 确保全市煤矿安全
近日,市领导多次就安全生产工作与部分区(县)党政负责人对话,并深入全市5个煤矿安全重点区(县)调研指导,对全市安全工作提出了“必须进一步强化安全意识、必须全面落实安全责任、必须切实强化安全监管、必须依法严惩非法违法违规违章生产行为”的工作要求。
此次重庆煤监局、市煤管局的局长办公扩大会,一个首要的内容,便是学习领会这“四个必须”的重要精神。
在重庆煤监局局长方佳军看来,“四个必须”从强化安全意识、落实安全责任、强化安全监管、依法严管重罚4个方面对安全生产工作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充分体现了市委、市政府对全市煤矿安全生产工作的高度重视,这为煤监煤管部门进一步做好全市煤矿安全生产工作指明了方向、提出了新的要求。
方佳军表示,以“四个必须”为指引,煤监局接下来将进一步统一思想认识,进一步增强做好煤矿安全生产工作的责任感、使命感和紧迫感;全面认真分析总结今年以来的工作,查找不足和差距,立足当前谋划明年,在确保全面完成全年各项工作目标任务的同时,为实现明年全市煤矿安全形势总体向好打下坚实基础。
除了“四个必须”,有关市领导此前在听取砚石台煤矿“6·3”重大瓦斯爆炸事故调查工作情况和全市集中排查治理煤矿安全隐患行动方案专题汇报时,提出的“打一场煤矿安全事故防控的‘保卫战’、打一场煤矿依法治安的‘群众战’、打一场煤矿整顿关闭的‘攻坚战’”也作为学习重点。
会议要求,针对“年内全市煤矿不再发生1起事故、不再死1个人”的“死命令”,全市将再次开展年末收官“蹲点死守”专项行动,实行“三个蹲点死守”,即局分管领导按片区蹲点死守、监察分局(办事处)局长(主任)和书记按辖区蹲点死守、机关处长按职能职责蹲点死守,确保“打好打胜打赢这一场煤矿事故防控‘保卫战’”。
2、蹲点死守 力求全年顺利收官
“蹲点死守”专项行动如何开展?如何取得实效?会议提出必须全力抓好五大重点工作。
一是突出宣传贯彻新《安全生产法》,依法治理抓落实。要做到在开展“蹲点死守”行动中,进一步加大对新《安全生产法》的宣传贯彻力度,采取多种形式、多种方式,形成宣传贯彻执行新《安全生产法》浓厚氛围。同时,督促煤矿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管理人员严格履行七项职责,严厉查处煤矿不履行“七条规定”行为,该撤销安全资格的撤销,该停产整治的停产整治,该追究责任的严肃追究。此外,按照“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工作要求,切实推动相关部门加大对煤矿安全生产工作的监管力度,对检查中发现的属于其它监管部门负责的隐患和问题,要第一时间进行通报并督促进行依法处置。
二是突出宣传贯彻市委、市政府《关于安全生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的意见》,履职尽责抓落实。要检查各产煤区县贯彻落实《意见》的相关情况;检查各产煤区县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管行业、管业务、管生产必须管安全,政府主要负责人担任安委会主任和各级安监部门向同级组织部门通报安全生产情况”的“三级五覆盖”相关情况;要加强年终对各产煤区县煤矿安全监管工作的检查指导,督促煤矿企业全面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
三是突出开展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强化整治抓落实。按照“全面覆盖、不留盲区,摸清底数、夯实基础,突出重点、标本兼治,严格执法、注重实效,政府组织、企业负责”的五大工作原则,集中半年时间,集中地方各级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干部、煤矿救护队指战员和煤矿企业工程技术及管理人员等力量,以落实煤矿安全“双七条”为重点,扎实开展煤矿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改行动。同时,尽快组建市级和区县两级120个排查组,尽快启动全市集中开展煤矿隐患排查治理行动,全面摸清煤矿安全基础数据。此外,还要立即启动煤矿企业自查自治行动,督促全市煤矿立即按照3类16项标准,开展全面细致的隐患排查。
四是突出执行“九条刚性举措”,严管重罚抓落实。严格事故停产整治和复产验收,严格执行事故煤矿复产区县政府主要负责人签字审批程序,严厉惩处未经验收擅自组织生产建设的煤矿企业。实施“严管重罚”,除对发生事故的煤矿根据事故等级和情节严重程度按上限实施处罚外,建议区县优先考虑列入下一轮整顿关闭对象。强化煤矿安全生产动态监管,严格执行四项申报核准制度,坚决防止煤矿“三超”生产建设等行为。
五是突出防重防大防事故抓落实。针对近期全国煤矿事故教训,重庆煤监局近日特别印发了《关于深刻吸取辽宁阜新“11·26”事故教训进一步做好当前煤矿安全工作的通知》,要求各单位必须以煤矿瓦斯、顶板和水害三项主要灾害治理为主攻方向,全力做好岁末年初特殊时期的煤矿安全防重、防大、防“三超”工作,坚决遏制较大及以上煤矿安全事故。
看点
推进重点工作 确保煤矿安全
即将过去的2014年,重庆煤监局凝心聚力、攻坚克难,全年各项重点工作扎实推进,不断推进了全市煤矿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
谈心对话,筑牢煤矿安全生产“红线”。全面推进“百名干部与千名矿长谈心对话活动”,市分管领导、区县主要负责人以及各级监管监察部门负责人与全市624个煤矿2456名矿长及其他管理人员进行了谈心对话。提请市政府紧急召开了全市防范煤矿安全生产事故约谈会、国有煤矿安全生产专题会和煤矿安全重点区县攻坚战专题会等专题会议,与区县政府、煤管部门和重点煤矿企业负责人谈心对话。连续对全市较大以上事故、重大自然灾害和阶段煤矿安全生产工作分别制发了警示通报,向全市29个产煤区县委书记和区县长发出了煤矿安全提示信。市政府先后4次实时约谈事故超标区县政府负责人,重庆煤监局先后49次实时约谈发生事故的煤矿安全监管部门。
三个一批,优化调整煤炭产业结构。继续实行小煤矿整顿关闭“以奖代补政策”,累计投入资金7.816亿元。在2013年关闭68个煤矿的基础上,今年整顿关闭40个煤矿,提前1年完成“十二五”后3年整顿关闭100个煤矿工作任务。全市规划成立109个煤矿集团,兼并重组630个煤矿,淘汰落后煤炭产能214万吨/年。
依法治矿,严格实施煤矿安全监管监察执法。严格实施“三项监管监察执法”,坚持对全市煤矿全覆盖。1-11月,累计监察监管执法784矿次,计划完成率145.19%,查处一般安全隐患9572条,整改率100%;分级挂牌督办重大安全隐患26条,已经整改22条,整改率84.62%。持续开展煤矿“两打两治”打非治违联合执法专项行动。全市累计开展238次联合执法行动,检查煤矿1365矿次,责令50个煤矿、134个采掘工作面停产整治,责令区县取缔22处非法井口,依法关闭2个煤矿。
提升两个能力,持续推进煤矿安全生产“三基”建设。制定了我市《实施细则》,印发专题书籍1956本,专项培训990人,建成8个国家一级和260个国家二级质量标准化矿井。全年组织开展了11类专项业务5274人次培训,完成了全市煤炭行业3863人职业技能鉴定工作。严格落实煤矿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实行安全级别动态评估,全市煤矿企业评定为A级B级584家,占92.70%;50个煤矿因事故和重大违法行为降级。强化全市煤矿安全执法综合业务培训,连续5年开展煤矿安全监管人员综合业务培训。
点上攻坚、面上突破,全力防控煤矿安全事故。针对重点时段、重点隐患、重点区域,集中开展了多个专项攻坚行动。一是深入推进了煤矿安全重点区县攻坚战,5个重点区县累计关闭21个煤矿、取缔156个非法井口、停产整治73矿次。二是扎实开展了“压事故、保安全”百日攻坚专项行动,共检查362矿次,查出安全隐患2625条,停产整治22个煤矿。三是全面开展了秋冬煤矿安全“决战100天”专项行动。行动开展以来,全市煤矿事故起数和死亡人数分别下降30%和10%。
出台“九条刚性措施”,强力实施严管重罚。加大违反《煤矿矿长保护矿工生命安全七条规定》处罚力度,累计撤销矿长和安全管理人员安全资格17人次。依法查处煤矿安全生产事故50起,核查安全生产举报事项78起,建议给予党纪行政处分14人、移送追究刑事责任23人,事故罚款1163万元。强化事故矿井停产整治和验收。截至目前,全市停产停工煤矿360个,占全市煤矿总数的53.73%,璧山区等8个区县煤矿全部停产。
强化“五大保障体系”建设,改善煤矿安全发展基本面。在全市554个煤矿和17支矿山救护队,推广了18项先进适用技术与装备,在全市建成了17个自动化和信息化示范煤矿、3个综合信息化平台示范区县。健全教育培训体系,累计完成煤矿“三项岗位”人员安全资格培训22125人,专项培训10批次2938人。健全应急救援体系,全面建成国家区域矿山应急救援重庆天府(安稳)队基地、120支兼治救护队和1支特级、4支一级、12支二级质量标准化矿山救护队。
转变作风,按照“四不二直”要求大力实施“一线工作法”。全局实行了局领导联系片区工作机制,安排4名局领导分别直接联系4个监察分局办事处,建立了四大片区工作推进例会机制,分片推进煤矿安全监察监管工作。强力开展了蹲点督查专项行动,全市成立了8个督查组,分别由8位局领导任组长,按照“四不二直”的要求,深入一线、深入煤矿,对14个事故超标区县和煤矿安全重点区县、5个市属矿业公司开展了为期1个月的蹲点督查,累计检查968矿次,停产整治134矿次,停止作业工作面137个。督查期间,被蹲点督查的13个区县和5个矿业公司均实现事故“零”发生。“一线工作法”实施以来,全市煤矿事故同比减少5起、10人,分别下降35.71%和47.62%,全市煤矿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
链接
全市煤矿安全生产形势实现双降,总体向好
数据显示,今年1-11月,全市煤矿生产安全事故起数、死亡人数同比下降16.67%和2.30%。死亡人数占国家安委会控制指标的91.40%,全市煤矿安全生产形势总体平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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